多 - 李碧華

多 - 李碧華

「多」,即過份,過火、過激、過度。明明適可而止,每因做多了,才壞事。
荃灣德華街後巷恐怖扑頭奪命案,疑兇竟是當着兒子面前報警的丈夫。十天偵破,除了口供矛盾,夫婦關係惡劣,街坊提供線索,鐵鎚乃疑兇所買的關鍵外,還有──他「演戲」太多,破綻處處。既抱屍痛哭,又跪地拜祭,每日上香,傷心欲絕,台詞感人……
根據以往破案紀錄,第一個最可疑的人,通常是報案者;而施展渾身解數做戲以求開脫,往往欲蓋彌彰。每多一個表情,多一句對白,便多一個漏洞。自以為交足戲,其實overact。當然,天網恢恢逃不過,但有時,兇手親自為死者雪寃。
真理是「少即是多」。而反效果,「過多即爛」。
看了部不倫不類的《功夫之王》,故事悶到輾轉反側,一出戲院馬上忘了。只知是一鍋無情無義的大雜燴:唐人街、金剛棒、孫悟空、醉拳、白髮魔女、金燕子……還有濃彩眼影的大反派和那批豬扒佳麗。兩個花瓶莫名其妙。即使李連杰慨言:他和成龍加起來一百歲。但重複千百遍還是打。本可一句話交代清楚,竟足足打了十幾分鐘,真累!
美國人喜歡?燒銀紙也不妨。開續集?誰還掏腰包購票?一次算了,再來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