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摑湯盈盈青年判社服令<br>官斥被告是懦夫 湯:判得輕咗

收錢摑湯盈盈青年判社服令
官斥被告是懦夫 湯:判得輕咗

【本報訊】電視藝人湯盈盈年初在灣仔拍攝劇集後,在街上突遭一名男子掌摑左臉,其男助手追截時亦遭對方抓傷左手。收受2,000元替人教訓湯的涉案男子,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及襲擊傷人兩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斥他是懦夫,考慮他不會再犯,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裁判官判刑時指斥被告罪行嚴重,收錢打人侮辱了自己,是懦夫的行為,對事主造成痛苦,被告為成功逃脫又抓傷湯的同伴,而不論事主是誰,在街上施以暴力是不可容忍的事,被告已有悔意,犯案出於財政緊絀,相信不會再犯。
辯方律師昨求情稱,被告感到極度後悔,向事主道歉,因愚蠢及一時衝動,擔心家庭經濟狀況而犯案,現有穩定運輸工作,希望獲法庭給予機會。

另打傷湯助手

現年33歲的被告陳文俊,案發時無業,被控於今年1月20日在灣仔春園街2至4號外襲擊湯盈盈,又於同日在灣仔太原街7號外打傷男子林敬勳。
案情指,案發日中午12時許,湯盈盈工作完畢與男助手在春園街閒逛購物,被告突然從後走近,掌摑湯的左頰一下,並提醒她「唔好咁八」。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受一名叫石仔的男子指示,收取對方2,000元酬勞,掌摑湯以示懲戒。
身在湖南的湯盈盈昨日透過長途電話接受本報訪問,她說:「我覺得判得輕咗啲,咁嘅行為都幾嚴重,因為我係藝人,佢咁樣做會傷害到我嘅名譽,識我啲朋友就話知我係點,一般觀眾唔知我啲嘢,好易俾人亂咁估。我自問冇做錯事,希望佢(被告)自己可以自我反省。」
案件編號:ESCC366/08

湯盈盈當日被掌摑送院時左頰紅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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