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原來有分貴賤!」多名性工作者昨在立法會議事堂道出她們被強暴、打劫、勒索後報案,被警察冷待,甚至上門滋擾的慘痛經歷,曾被強姦的鳳姐有感而發。
性工作者Shirely在03年被客人強暴,她鼓起勇氣報案,律政司指案件證據不足,犯人最後只被控襲警、拒捕。她曾因客人不付肉金報警求助,警察也只冷嘲說:「你一係就告個客強姦,我哋冇理由幫你收錢。」
Shirely昨透露,她最近再被人強暴,當時只披着毛巾,從麥當勞道跑到金鐘,但想起過去的遭遇,她決定不去報警。總警司吳錦榮回應稱,證據不足是政府律師的決定,他勸Shirely應以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遇事要向警察求助。
遇劫報警 反被迫遷
另一名性工作者嚴小姐憶述,曾被熟客襲擊至昏迷,醒來報案,並即時提供犯人的手機、地址等資料,但警員愛理不理,三天後才上門拉人。「如果佢係連環殺手,可以殺死好多個性工作者。」她們又不滿每次遇劫報警時,警員只顧追問業主資料,之後就警告業主要盡快退租,似打擊性工作者而非保護罪案受害人。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