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幸凌宇處方火酒藥水罰八萬

西醫幸凌宇處方火酒藥水罰八萬

【本報訊】西醫幸凌宇涉嫌於06年向病人處方含消毒火酒感冒藥水,導致多人喉嚨不適、作悶或嘔吐,昨日與女助護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售賣不宜飲用藥水等六罪成立,裁判官嘉理仕批評西醫貪求便宜,向並非正規藥廠買藥水肇禍,相信審訊對其行醫生涯已造成嚴重影響,故判罰款8萬元,女助護則判罰3,000元。
幸凌宇在東涌逸東商場的診所昨日沒有開門營業,有姓葉街坊雖聽聞兩年前的「火酒溝藥水」事件,卻不知主角正是幸凌宇,附近診所的女護士則強調不會「溝藥」。
幸凌宇(37歲)被控於06年8月至9月,在其診所出售四樽含抗敏感藥氯笨那敏的藥水,但藥物成份超標五倍,未經註冊,又在診所售賣四樽不宜供人使用的氯笨那敏藥水;女助護盧笑娟(51歲)則被控於06年9月,在診所出售一樽不宜供人使用的氯笨那敏藥水。

官認為兩人夾口供

裁判官昨日接納控方證人的口供,不接納兩名被告的自辯,認為兩人夾口供,因次被告受西醫指使才犯案,刑責較輕,近日更患上癌症,故予以輕判。
事源06年9月,一名6歲男童因感冒及咳嗽向幸凌宇求診,獲處方抗敏感及收鼻水的藥水,事後感口部灼熱,入院求診,證實藥水有消毒火酒成份,衞生署證實有31名病人獲處方問題藥水,當中7人在服藥後曾出現喉嚨不適、作悶或嘔吐症狀。
衞生署在診所搜出未經註冊及氯笨那敏超標的藥水,又向病人收集了一些含火酒的藥水,有藥水的火酒含量高達43%,但調查發現,原裝藥水不含火酒,懷疑在診所內稀釋時發生意外。
案件編號:TWS1952-57/07

幸凌宇位於東涌的診所昨日沒有營業。陸羽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