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的早上,家傭忽然神色凝重地跟我說,有事找我商討。然後她說,要辭職了。這個突如其來的消息,讓我措手不及。為何不幹了?未及我開口詢問,她就如實吐出將會遠赴西班牙工作,而簽證也許在六月中旬就能成事。我默默地聽着,不懂反應。怎麼說好,我們一起共處了幾個年頭,全家人早於她來定居時,已把她看成家人,我們度過無數的好時光,跟她開生日會、與她共遊郊野、我們一起進餐,即使麻煩如我媽,也被她細心的照應,弄得貼服而沒什麼投訴。五年,不是短的日子,這裏頭存着很多相處之道,我們彼此包容着,分享及分擔着日常生活裏的瑣事。有時閱報,看到僱主毒打家傭,或家傭虐待少主,我都覺得不可思議。怎麼能呢?共處一室,怎能對家中的一份子作出傷害?
談到最後,她哭了,眼淚不停地流,擁着我,一直說不捨得這個家。我安慰她,說我理解呀,那裏的工資那麼吸引(一個月的工資,是歐羅$650),換了是我,也會如此做的。一個女人,撇下兩個幼兒,隻身來港工作,為的,也是希望把賺到的錢,寄回家鄉,給家人多些保障。既能有更好的選擇,我當然鼓勵她如此做。我說,我為你感到高興,這麼難得的機會,當然要把握。但不知怎的,說着說着,我也紅了眼眶,再說不下去。面對別離,說不捨的,其實該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