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日前在大埔一村屋拘捕三名內地男子,撿獲一支自動手槍及三發子彈,昨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控以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及各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名,主任裁判官曾健仕將案押後至5月23日再提訊,以待槍械檢驗報告及警方調查,三名被告還柙監管。 三名被告林文勇(37歲)、劉偉文(21歲)及劉大勇(23歲),被控於本年4月30日在大埔大窩支路泰亨村中心圍,無牌管有一支7.62毫米口徑的自動手槍,一個黑色彈匣及三發同口徑子彈,同時違反逗留條件。 案件編號:FLCC1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