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文明社會有鼓吹分裂國家的自由 - 李怡

蘋論:文明社會有鼓吹分裂國家的自由 - 李怡

在遭逢香港有史以來第二大死亡車禍之後,聖火在香港傳送。通常文明地區在災難後的盛事,那怕只是一場球賽,球員與觀眾都會為死難者默哀。但香港在災難後一日舉行的傳聖火盛事,卻未見有這場面。是怎樣的亢奮把一天前的傷痛忘卻了?還是香港已脫離文明地區?
聖火傳送果然在99%平壤狀態下進行,螢幕上那些被倫敦奧組委主席稱為「惡棍」的護衞,也恢復委屈多時的神勇,層層防護令聖火傳送象徵香港已提前走向「一國一制」。
支聯會和港大學生陳巧文示威,都遭遇愛國人士的暴力對待,導致警方介入,陳巧文被強行拖上警車帶走。聖火在全球傳送,開創了人類示威遊行活動的新局面,就是有支持和反對兩派示威群眾的對峙與衝突。西方文明國家的示威衝突,多是示威者與警方的衝突,很少有兩派示威者的衝突。兩派衝突的原因,是其中一派是受到掌政者的鼓動與支持的,他們崇尚的是革命暴力。
陳巧文披雪山獅子旗最難容於愛國人士。其實,雪山獅子旗不能稱之為藏獨旗幟。它是十八世紀末葉,清朝在西藏駐紮三千名軍隊,並為藏軍所製作的旗幟。這以後,它就成為西藏的代表,並被西藏流亡政府當作自由西藏的象徵。但流亡政府的精神領袖達賴喇嘛一直表示並不尋求西藏獨立,只望西藏達到真正的自治。因此,若西藏能像香港一樣實現高度自治,雪山獅子旗也就如同香港的區旗一樣,並不具有獨立的象徵意義。
陳巧文披雪山獅子旗,在這次聖火傳送中最受爭議,許多人認為她這樣做,比支聯會平反六四、呼籲內地維護人權的訴求更難接受。因為她的雪山獅子旗標示了她支持藏獨。一批群眾向她推撞,警方把她帶走,大概也是這原因。
不過,陳巧文一再表示,她無權支持藏獨,她只是支持任何民族都有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網頁上有許多支持她的聲音,不少人表示,他們反對藏獨,支持京奧,但認為一個文明社會應該容得下任何言論,也欣賞及佩服陳巧文敢於獨持異議的勇氣。
英國駐港總領事奚安竹,昨天約見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要求解釋為何拒絕「自由西藏運動」成員MattWhitticase和另一英國人入境。據悉,李少光重申不會歡迎鼓吹分裂國家人士,與言論及集會自由無關。
保安局錯了!拒絕鼓吹分裂國家人士入境,絕對同言論自由有關。前美國大法官WilliamO.Douglas(1898-1980)曾就1951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EugeneDennis「組織共產黨、鼓吹以武力推翻美國政府」一案提出反對意見,他認為美國共產黨並沒有推翻政府和危害社會的能力,因此「鼓吹」不會造成「明顯、立即的危險」。而倘若把「鼓吹」當作劃分言論是否自由的標準,那就意味着某一個言論有沒有自由不在於言論的內容是甚麼,而在於說話的人有甚麼意圖。意圖是摸不着、看不見,難以證明的東西。因此,一旦走上了將「鼓吹」視為違法之路,就進入了一個十分危險的境地,「每個公民的自由都將受到危害」。香港03年反對廿三條立法,正因為立法條例將「宣傳、鼓吹分裂國家」視為違法。廿三條現尚未立法,保安局是否當成已立法了呢?

1980年,台灣美麗島案件軍法大審。當時台灣仍在戒嚴中,推動台獨是死罪。然而受審的施明德,雖自知生機有限,在軍事法庭上仍從容自辯,他引經據典,理路清晰地指出,人民有合法顛覆政府、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即使在戒嚴法中,只要不付諸行動,也有主張、宣傳、鼓吹台獨的言論自由。事實上,其後證明,施明德並不是堅決主張台獨的人士,他當時的自辯,只是要維護鼓吹台獨的言論自由。
與施明德比,與當年的美國共產黨比,陳巧文更是毫無力量推動藏獨了。但她應有主張藏獨的言論自由。任何一個文明社會,人民都有鼓吹分裂國家的自由。一般性地鼓吹推翻政府,屬言論自由範圍。但有言論自由就意味着沒有推翻政府的行動自由。當言論成為行動一部分時,就不被允許,比如教人明天如何攻打某警察局的言論,就屬違法行動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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