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為大凌停牌解畫

港交所為大凌停牌解畫

【本報訊】「大凌集團小股東權益關注組」質疑大凌(211)被港交所(388)停牌逾4年,擬於下周一舉行會議及遊行請願前夕,港交所昨發表聲明解畫,指該公司涉及嚴重的失當行為,4名高層存在很嚴重的監管問題,其中二人現時仍為公司董事。聲明強調,港交所的行動是為了保障股東,維持市場的公正和聲譽。
聲明指大凌於03年承認違反多項上市規則,包括並無披露關連交易;後來上市科調查發現公司還存在令人關注的問題。05年7月港交所召開紀律聆訊,但因涉案人士提出重大程序問題而休會;到07年兩次聆訊在該公司及其他人士要求下被取消;至今年2月重開。上市委員會上月作出結論,決定對該公司及涉案人士施以制裁。他們已要求覆核,聆訊定於8月19日進行。港交所認為,大凌必須妥善披露及推行更多企業管治措施才可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