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浪人昅女案押後審

機場浪人昅女案押後審

【本報訊】長住機場客運大樓五年的流浪漢薛理文,因經常注視一名年輕女接待員而構成滋擾,早前承認遊蕩及管有四本兒童色情漫畫罪名,主審裁判官蘇文隆昨鑑於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仍未完成,而律政司就另一宗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案尋求判刑指引,上訴庭尚未有結果,遂將本案再押後至5月20日處理。
被告薛理文(43歲)昨早辦妥續保手續後,已可以離開荃灣裁判法院,但為了逃避記者訪攝,他一直逗留在法院大樓,至下午3時許才拖着隨身行李離開,但見仍有記者等候,又轉身回法庭,並匿藏在傷殘人士廁格內逾兩小時,直至下午5時半,法庭已屆關門時間,他急步走向法院大閘,伸手阻擋記者的相機鏡頭,怒氣冲冲離去。
案件編號:TWCC38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