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教人「十一奉獻」,幫助有需要的人。十一奉獻是指捐出收入的十分一。
印象中,對於這項要求,基督教徒比天主教徒較積極遵從。我是天主教徒,為此由衷敬佩基督教的弟兄姊妹們。
香港人精明,香港的教徒也精明,曾聽過一個教徒問:「收入的十分一,是否指收入減去稅款才乘以十分一呢?」神父即場呆了,不懂如何回答。
教會中,流傳着一個頑皮的故事。話說星期天,三個教友上教堂,談論怎樣決定捐款的數目。
教友甲說:「我會在地上畫一個圈,然後把袋中的錢掏出來,往天一撒。掉進圈裏的,我奉獻給天父,餘下的歸我。」
教友乙說:「我的方法也差不多,不過我是取回圈內的錢,圈外的拿去奉獻。」
教友丙說:「我比較直接,不會在地上畫圈。我把錢擲向天空,並高叫:『天父,請拿你需要的部份吧!』掉下來的,我就放回自己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