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風雲:經紀不宜參與炒賣 - 廖偉強

樓市風雲:經紀不宜參與炒賣 - 廖偉強

俗語有云「春江水暖鴨先知」,地產代理「人在市場」,親身接觸即時及真確的市場資訊,盤源又近在手邊,絕對可以快人一步作入市決定,難怪在大眾心中,經紀炒樓一定有優勢。然而,根據筆者經驗來看,經紀炒樓其實弊多於利。
「旁觀者清,當局者迷」,若果能抽離以客觀的心態去分析事物,每個人都不難作出正確判斷。同樣道理,地產代理有第一手資訊,若以客觀的角度為客戶分析,理論上是有一定優勢的,但若果自己參與炒賣的話,在分析中加入了主觀意願,分析會變得不中肯,判斷有偏差在所難免。

當局者迷漠視危險

回顧歷史,91年、94年及97年,不知是巧合,還是宿命,大量經紀瘋狂入市之時,總會遇上難以預測的事件,令市況大逆轉。91年有波斯灣戰爭,94年遇上銀行收緊按揭,樓價一跌就跌了一年有多,而97年金融風暴的負面影響,相信大家仍歷歷在目,樓市頹勢直至03年「沙士」後,樓價差不多跌了七成,要中央出手打救才止跌。
不幸的是,經紀始終也是人,大多會選擇逃避殘酷的現實,難免有「自欺欺人」的惡習。遇上市況逆轉,持貨量重的話,再加上「當局者迷」,口是心非托市亦是人之常情,有不少人會被自己迷在其中,未能抽身而退,招致焦頭爛額,換來一屁股的債,走上債務重整之路。最糟糕的是,因為未能為客戶提供專業意見,殃及自己的客戶,有負客戶信賴,令客戶流失,而債務重整者亦會影響其地產代理牌照,令自己難以在業界立足,飯碗難保。
有別於一般行業,地產代理佣金收入要在收取到客戶佣金時才發放,有機會滯後三個月至半年,一手樓花佣金更有機會要待物業入伙才能收齊,一年半載不足為奇。換句話說,經紀旺市的收入至少三個月後才能收到,在豐收後才把資金投入物業,樓價已累升不少,往往未能以至筍價格入市,失去了投資的優勢。

賠了積蓄輸掉生意

另一方面,天有不測之風雲,代理的收入跟隨市況波動。收入豐厚時入貨,往往容易過份心雄,不自量力入重貨,一旦遇上逆市,佣金收入下跌,供樓變得吃力,樓價又同樣下跌的話,損失就更加慘重。
地產代理最重要的是專業與誠信,職責是為客戶提供資訊,作出專業的分析,為客戶與物業進行配對,來賺取客戶的佣金。參與物業炒賣會對自己的專業及誠信有損,況且市況時有波動,結果很容易會「坐這山,望那山,一事無成」,陷入輸掉生意、賠了積蓄「兩頭唔到岸」的局面,因此,經紀是不宜參與炒賣的。
在人生的路中,投資在自己的事業上,就是最佳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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