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首次就拉薩「3.14」事件舉行公開宣判大會,30名涉嫌打砸搶燒等嚴重暴力犯罪活動的被告,有3人被判終身監禁,其他分別被判處3年至20年有期徒刑。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就「3.14」暴力事件的14宗犯罪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法院指30名被告人分別構成放火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妨害公務罪、盜竊罪等。因此判被告人巴桑、索朗次仁、次仁終身監禁,另有六人被判處15年至20年有期徒刑,其餘20人則被判處3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據悉,宣判會在上午舉行,大約有200名僧侶、醫護人員等社會各界民眾,及記者等到場旁聽。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