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胡佳妻子曾金燕寫給他的公開信,劈頭第一句是問:你現在哪裏?看守所?監獄?還是醫院?胡佳遭判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期三年半,按道理家人已經接到通知,可以去監牢探望。就算家屬不准,律師是唯一合法替犯人爭取權益的人,但胡佳給剝奪這樣的公民權利。妻子竟然不知道下獄的丈夫的下落,讓所有做人妻子和初生媽媽的婦女氣憤。曾金燕的信是請求當權者讓丈夫保外就醫,醫治肝硬化,抱抱他們五個多月大的女兒謙慈。這樣的願望,不因為奧運來了或者奧運完蛋了而有所更改。
本地政商娛樂界紅人可以厚住臉皮說,奧運不涉政治,這是因為他們不把胡佳和國內很多很多胡佳放在眼內,認為胡佳「反政府」,是活該受刑。但受刑到什麼程度,家屬連犯人身在何處也不曉得,即是說,假如胡佳已經病發死亡,家屬也要等到奧運的火炬盡熄,政商中人個個滿意豎起大拇指say一百分的那個時候,才會被殘酷告之。在香港那批爭住舉火炬喪跑的上等人中間,胡佳是可以踩到地底跟爛泥一樣不屑一顧的犧牲物。胡佳是漢族,打着紅旗叫喊中國加油和肉麻地高呼「我愛中國媽媽」的那些所謂愛國者,既未看過CNN,也不情願讀胡佳的維權文章,只知罵金晶智障,扯大嗓門唱國歌。胡佳要是自由身,會怎樣評價這種低智躁狂?他家門口肯定遭憤青潑糞,夫妻倆遭毒罵為賣國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