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落定後 竟遇燒炭雙屍案<br>新婚夫婦愛巢變凶宅

買樓落定後 竟遇燒炭雙屍案
新婚夫婦愛巢變凶宅

【本報訊】一對眼鏡店東主夫婦,疑因生意失敗債台高築,前日被發現在上水丙岡村租住的村屋內,雙雙燒炭自殺身亡,陪死的還有他們飼養的四隻愛犬,一夜之間變成凶宅的村屋,業主早前已因死者夫婦欠租8個月,將單位出售了給一對新婚夫婦,並已收取定金;新買家昨日獲悉愛巢變凶宅後已希望可以撻定另覓新居,但律師指買家將要負上「必買必賣」責任。 記者:李偉民

燒炭自殺夫婦分別為莫慶明(37歲)和她姓鄺的妻子(38歲),據悉,兩人並無子女,是愛狗之人,共飼養了四隻大狗,分別為洛威拿、牧羊犬、雪橇犬及狼狗,兩年前,夫婦以每月5,000元向姓侯業主在丙岡村瓊林苑租住村屋單位。兩夫婦原在將軍澳中心經營眼鏡店,但數月前因生意不景而被迫結業,據稱他們欠債纍纍,經已8個月沒有交租。
早前,業主向他們催租不果,決定將單位出售,新買家是一對新婚夫婦,以152萬元購入該單位,日前已簽妥合約及收取了一成定金;業主同時亦已通知莫氏夫婦必須於4月底前遷出,讓單位交吉。據村民稱,較早前,莫氏夫婦曾向街坊查詢有沒有人願意收養他們四隻愛犬,但因為四隻都是大狗,結果無人肯收養。

撻定須承擔樓宇差價

至前晚8時,村民嗅得莫家傳出惡臭,於是報警,警方破門入屋揭發男女事主倒斃睡房內,睡房及客廳共擺放有三個炭爐,四隻狗則分別倒斃睡房及客廳內。警方未發現遺書,相信他們是因經濟問題而自殺,並無可疑。至昨日凌晨2時許,仵工將四具狗屍運至附近垃圾站,由清潔承辦商處理,然後再將男女死者屍體移送殮房。
現場單位的新買家是一對新婚夫婦,女方父母亦居住同村,據稱,他們早前向業主購買上址,合約訂明「不連租約」,並已付了一成大定,預計5月入伙,如今愛巢變凶宅,夫婦寧願「撻定」不想要凶宅。
不過,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付大定後買賣雙方都要履行「必買必賣」的法律責任,「因為法律上新買家不能以單位突然變為凶宅為理由,推翻買賣合約。佢當然可以撻定,但業主有權向他追討單位日後成功出售價格上嘅差距。新買家係唔好彩,呢啲就係『投資風險』啦!」

發生夫婦燒炭喪生的現場單位,早已由新業主購入,現已變成凶宅。 李偉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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