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專線小巴司機兩度衝紅燈,最終被一輛雙層巴士攔腰猛撞,被推到渠邊翻側,車上多人受傷,小巴上的一名女乘客更被拋出車外,飛墮路邊近五米深的明渠。裁判官阮偉明昨直指當時紅燈亮起已久,肇事小巴司機仍在大直路衝燈,駕駛方式非常危險,行為嚴重罔顧道路使用者及乘客的安全,遂判他危險駕駛罪成,判囚3個月及停牌18個月。 記者:楊家樂
被指亡命駕駛的小巴司機任志良(41歲),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宣判。辯方求情指,被告曾有三次不小心駕駛紀錄,但以他擁有24年駕駛經驗來說,情況不算太差;又指被告為家中長子,一直未婚,中五畢業後勤奮工作,供養年邁父母。
並非一般衝燈尾
惟裁判官指,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當時超速駕駛,但他當時沿一條大直路駕駛,應能清楚看見燈號,惟被告堅持衝過亮起近一分鐘的紅燈,並非一般「衝燈尾」情況,故必須判監。
事發於去年10月20日晚上約7時半,被告駕小巴沿深水埗東京街行駛,經過青山道及元州街路口時,兩度衝紅燈,被告未有減速,車上乘客已感不妥。此時,一輛九巴雙層巴士按燈號指示,沿元州街駛出東京街,赫見小巴從右邊高速衝到路口,巴士收掣不及,攔腰撞向小巴。有小巴乘客早前供稱,小巴當時以高速行駛,眾乘客來不及作出反應,便已撞車。
案件編號:KTCC69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