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賣股票盡獻230萬<br>召妓傾家蕩產 鳳姐變臉涉勒索 恩客報警

變賣股票盡獻230萬
召妓傾家蕩產 鳳姐變臉涉勒索 恩客報警

【本報訊】已婚貿易公司職員趁午飯時間嫖妓,遇上急需籌錢打離婚官司及為母殮葬的妓女,妓女承諾逾百萬資產解凍後還款,已婚漢同情其困境,在四個月內傾家蕩產借出逾230萬元,惟對方卻不罷休,涉嫌要脅上門「殺人放火」,向其親友公開他嫖妓一事,勒索44萬元。涉案妓女否認一項勒索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記者:蔡曉楓

現年42歲被告陳瑞霞,被控於06年10月4日至12日,在香港勒索X先生44萬元。年約40歲的事主X先生供稱,06年7月27日他在公司瀏覽色情網頁,依網站介紹,午飯時到灣仔大東大廈找被告,她自稱Joey及年僅31歲,替事主按摩時,她娓娓自述悲慘遭遇,透露正與丈夫進行離婚訴訟,女兒僅一歲半;黃埔花園的物業及父親逾百萬元現金遺產因訴訟遭凍結,「佢話唔想再做呢份工,想照顧個女,又話阿媽心臟病死咗,問我借錢幫佢」,事主未有答應。

「佢講到咁慘,咪借畀佢」

翌日事主再到上址光顧被告,她再向事主借錢,事主在性交易後將1,000元轉賬到被告戶口。至7月31日被告聲稱沒有錢為母親殮葬,被告再轉賬5,000元予被告,當日未有性交易便離去。被告其後致電向他借錢打離婚官司,「聽佢講到咁慘,咪借畀佢」,事主曾要求她交出文件作證不果。同年10月,事主合共轉賬逾230萬元予被告,事主指「佢話如果唔繼續借,輸咗官司冇錢還,迫住借」。
9月29日,事主已變賣所有股票,無錢可借,拒絕接聽被告電話。10月4日,被告致電事主:「我唔係善男信女,上你屋企殺人放火,同你屋企人同公司話你嫖妓嘅事」,事主惟有「碌卡」及貸款,翌日轉賬23萬元予她。10月12日,被告在電話中說出其妻名字,事主再轉賬21萬元;事後他報警。
辯方指事主與妻子缺乏性生活,初次接受被告按摩及性服務後深感滿意,對她心生好感,為免她再接客,於是多次給錢予被告,但事主否認。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4200/07

X先生疑遭勒索示意圖

1)事主X先生依色情網站介紹,06年7月27日午飯時間到大東大廈光顧當妓女的被告陳瑞霞

2)被告一邊替X先生按摩,一邊自述困境,指缺錢與丈夫進行離婚訴訟兼逢喪母,逾百萬資產被凍結

3)X先生初時借數千元予被告,其後於四個月內向被告借出逾230萬元

4)10月4日及12日,X先生接到被告電話向他借錢,否則上門「殺人放火」,並向其家人及同事公開他嫖妓一事

5)X先生稱受威脅感到驚慌,最後報警求助

資料來源:事主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