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駕保時捷撞的士<br>女司機稱胸口痛送院

穿高跟鞋駕保時捷撞的士
女司機稱胸口痛送院

【本報訊】一名穿着三吋高跟鞋女司機,駕駛3,596c.c.高馬力的保時捷跑車,昨凌晨在中環畢打街與干諾道中交界,與一輛空載的士相撞,兩車同告損毀,跑車女司機與胞妹乘客同告受傷送院,警方懷疑其中一輛衝燈肇禍,刻正展開調查。有駕駛專家指出,穿高跟鞋絕對不適宜駕駛車輛,因為難以操控煞掣。

穿着三吋高跟鞋及短裙的女司機在場接受調查。李家傑攝

跑車女乘客受傷送院。

車主與摩根士丹利高層同名

跑車女司機姓吳(29歲)長髮披肩化濃妝,穿紅色短裙長袖外套,腳上一對高三吋的露趾高跟鞋;同車女乘客(27歲)是她胞妹。車主登記中文譯音為李謙偉,與摩根士丹利副總裁李謙偉同名,他在基金管理方面頗出名,惟記者致電其公司求證,卻因公司休息僅得留言錄音。
昨凌晨1時許,跑車沿畢打街北行至干諾道中交界處,與一輛沿干諾道中、西行之的士相撞。跑車右邊車尾刮花,的士右邊車頭損毀。跑車上兩姊妹表示胸口痛要求送院,兩名司機均通過酒精測試;警方懷疑有車輛衝燈肇禍,正展開調查。
肇事保時捷911Carrera4採用3,596c.c.水平對向六汽缸引擎,馬力320匹,最高時速達280公里,有關車輛2003年出廠,車主去年以60餘萬元購入。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蒙海強指出,雖然法例無明確規定不可以穿高跟鞋駕駛車輛,但作為一位審慎的司機,是有責任安全地操控車輛,包括煞掣等,一旦穿高跟鞋駕車肇事,是有可能被警方檢控不小心駕駛罪名。他又指出,穿高跟鞋煞車腳底的感覺會較弱,控制煞車困難,他呼籲司機勿穿高跟鞋或凉鞋駕車,一旦引發交通意外可能連保險公司也不肯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