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入稟禁婦人騷擾

美容中心入稟禁婦人騷擾

【本報訊】去年贊助港姐宣傳的美之選醫學概念美容中心,本周二被一名婦人闖入旺角富時中心分店,其間婦人被指持刀企圖自刎要脅與美容中心業務顧問見面。美容中心及業務顧問昨反指對方賒貨欠債,一再滋擾,昨入稟法院要求禁制該名婦人於美容中心辦公室及分店100米範圍內出現,並作賠償。
原告包括美之選醫學概念美容有限公司及業務顧問吳翰堅,被告趙彭秀燕。原告在入稟狀指,原告於銅鑼灣中心、旺角富時中心及元朗豪景商業大廈開設四間分店,吳翰堅於去年6月認識當時於現代美容院任美容師的被告,吳得悉被告有意自立門戶,遂以中間人身份,替她接洽以45萬元人民幣頂手費,購入一間深圳美容院的權益,當時還答應被告可以優惠價錢向公司購買美容產品。

案件涉及生意糾紛

原告聲言,他們於去年11月成為香港小姐選舉贊助商,惟被告未得原告批准下,私自用港姐選舉為其深圳美容院宣傳,其後一再賒貨,至今年3月開始,被告更在吳的手提電話留下滋擾短訊,包括「麻煩你…安排怎樣接待幫我收屍」。原告聲稱,被告於本月26日持刀闖入原告的富時中心分店,自行𠝹傷手,繼而企圖𠝹手腕及架項自刎,要跟吳見面,在店內擾攘3個多小時後獲救送院。原告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再涉足原告的辦公室及門市分店100米範圍內,並作賠償。
本報昨到被告寓所採訪,發現被告準備到原告旺角的分店,並事先張揚報案知會警方,後遭其丈夫阻止。被告向記者表示,案件涉及生意糾紛,她因負債問題,深圳的美容院已於前天結業,她不知道原告已入稟申請禁制令,聲稱只想討回公道。
案件編號:HCA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