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薛凱琪出席慈善活動時,遭疑有精神病男歌迷以膠樽扔傷,男歌迷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後,有「熱心市民」致函法庭求判他入獄,裁判官羅德泉指此舉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促有關當局徹查,男歌迷則還柙至下月9日,索取精神醫生報告及進一步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記者:戴國輝
據悉,該封信件由「HenryLam」以英文撰寫,內容大致是指被告欺負弱質女流,應判監禁,寫信人沒有提及自己是薛凱琪的歌迷,但留下地址及電話。
嘗試影響法庭屬不智
裁判官昨在庭上主動講述收信一事,並讓控辯雙方閱讀來函,他強調任何人嘗試影響法庭判刑均屬不智,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他絕不會受收信事件影響,更表示稍後會要求警方及有關部門跟進事件。
本案被告連志文(26歲)任職保安員,兩周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襲擊傷人罪,法庭原定將案押後至昨日,等候背景、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專家報告。
不過,社服令報告指被告精神狀況不穩,家人支援不足,不適宜判做社服令,辯方昨指感化官的調查不夠深入,要求索取進一步社服令報告,另要求安排兩位精神醫生,替被告撰寫報告,讓他接受門診式精神治療。
被扣押致病情不穩定
辯方解釋,被告從無暴力案底,中學時操行良好,性格內向,卻無一份工作做得長,被告雙親均到庭支持他,母親及黃大仙區議員黎榮浩均替被告撰寫求情信,指他因工作壓力太大才犯案,他於今年3月開始向精神醫生求診,卻因被扣押未能定時服藥,以致病情不穩。
薛凱琪於今年2月23日,在旺角朗豪坊麥當勞出席慈善活動,被告以一個載有五花茶的膠樽扔向她,但先擊中一名商台女職員頭部,再反彈擊中薛的額頭,令她受傷,最終被告遭截停拘捕。
案件編號:KCCC1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