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候任總統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涉及的特別費案,昨在台灣最高法院「終極」三審,獲維持無罪判決。馬終於能以清白之身,在下月20日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全案從起訴到三審判無罪,只花了一年兩個月,創下台灣司法史上審案速度最快的紀錄。
馬英九去年2月因被指涉及台北市長特別費案被起訴,其後在一審、二審時均獲判無罪。但台灣高檢署因不服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經過3個月來的審理,最高法院昨日作出三審終極宣判,維持馬無罪判決。至於同案另一被告、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則被最高法院認定以不實單據核賬,觸犯偽造文書罪,維持二審入獄一年的判決。
沒到庭聽判 心情平常
高院刑事庭庭長張淳淙昨日在宣讀判詞時直斥檢察官上訴理由空泛,僅就特別費性質問題進行爭辯,卻未明確指出原判決究竟何處違背法令,也沒有就馬英九的控罪提出任何新的理據,違背了有關三審只就法律進行審理,而不涉及事實認定的上訴程序。張稱,原審法官早已認定馬主觀上沒有犯罪意圖,客觀上也沒有使用詐騙手段,使會計人員犯錯,以領取特別費。而馬以單據領取特別費這一部份,全數均用於因公支出,沒有任何不法所得,並不構成貪污。
馬英九昨日並未有到庭聽取判決。馬蕭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指,馬接獲消息後,心情平常,因他一直對自己的清白很有信心。而承辦此案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獲悉判決後,僅表示會以平常心看待。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指,馬特別費案已被政治化,相信社會大眾不會停止對此案的討論。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則對判決表示遺憾,但不感意外。他並指,馬雖在法律上無罪,但不代表他事實上是沒有問題。
全力肅貪推動廉能政府
台灣傳媒形容,今次判決無疑是馬英九在520就職前獲得的最佳禮物,讓他在未來四年任期內,更大膽、全力肅貪,推動廉能政府。而傳媒焦點已開始轉移到同樣涉及首長特別費案的民進黨的天王身上。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昨日就表明,目前仍有多宗特別費案正在積極偵查中,並不會受今次判決影響。
台灣《蘋果日報》/本報記者
由涉貪到無罪
08/2006
民進黨立委檢舉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未經過核銷,直接滙入私人賬戶,有違法之嫌。
14/11/06
馬英九因特別費支出爭議,首度遭台北地檢署偵訊。
13/02/07
馬英九遭起訴,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涉及總計新台幣1,117.62萬元。他隨即宣佈辭去國民黨主席及宣佈參選總統。
14/08/07
台北地院認為馬以收據領取特別費,未施用詐術,也未使任何人陷於錯誤,是「沿襲依例被動領用」具實質補貼性質之特別費,因此判決他無罪。
17/08/07
台北地檢署決定對馬等提出上訴。理由包括一審法官指摘檢察官任意以司法權介入查賬等。
30/08/07
台北地檢署向法院送上訴理由書,指一審判決多處引據失當,且應該勘驗馬偵訊過程全部錄音錄影。
28/12/07
台灣高等法院經過兩個半月審理後,駁回檢方上訴,二審判馬無罪。
09/01/08
台灣高檢署認為二審判決引用法務部的法律諮商意見等說法,有判決不備理由等違背法令情事,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24/04/08
經過三個多月審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馬英九無罪三審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