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僱主不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支付欠薪,政府束手無策。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效法積金局做法,由勞工處或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代僱員入稟法庭申請,將不遵守勞審處判令的僱主清盤,免卻僱員申請法援的手續。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承諾考慮有關建議,稍後諮詢法律意見。
政府正研究七大打擊僱主拖欠薪金的方案,包括把僱主不遵守勞審處判令支付欠薪列為刑事罪行,張建宗表明政府未有既定立場及時間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通過動議,促請政府在今屆立法會結束前必須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議員劉千石及陳婉嫻更揚言,若政府未能做到,會考慮辭職。張建宗稱,政府「會盡一切努力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