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拒評淫照案檢控手法

專員拒評淫照案檢控手法

【本報訊】對於外界批評律政司就藝人淫照案的檢控手法,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拒絕評論,但他認為律政司每年處理幾十萬宗案件,被批評的只佔極少數,大部份並無問題。

承認部份個案未經淫審處

面對近期連串外界對律政司檢控手法猛烈批評,江樂士昨於07年刑事檢控科工作回顧記者會上事先表示,不會談論近期案件。被追問藝人淫褻照片案時,江樂士表示不會評論,但他認為律政司每年處理幾十萬宗案件,被批評的只佔好少數,大部份並無問題。
他又說,去年當局經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將217件物品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結果當中有59件被評為淫褻物品,87件為不雅物品,律政司根據有關結果提出76宗檢控。律政司官員承認,有部份個案並無經淫審處評定便提出檢控,但並無提供進一步資料。
另律政司剛於本月1日起推行為期9個月的「檢控人員在審訊前會見證人」試驗計劃,若檢控人員認為有需要,可在案件開審前會見證人,以評估證人是否可靠及可信。江樂士稱,此舉可將證據薄弱的案件及早剔除,但他否認這與富商林建岳超速駕駛案中,因作為主要證人的負責執法的警務人員證供薄弱,導致政府敗訴有關,江強調當局早於去年已成立小組研究有關措施。江樂士又說,律政司去年處理超過22萬宗檢控,較前年微升3%,與去年罪案率上升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