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男子聘用攝影師、相片編輯及電腦程式員等七人,經營色情網站Best161.com,每月收取妓女及男妓600元替他們在網上宣傳,變相成為召妓指南,三年涉賺1,200萬元。七人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成,還柙至下月14日判刑,其間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七名被告依次為陳育斌、黃子榮、林耀聰、關啓昌、李耀強、郭安達及周積盈,年齡31至49歲。首被告曾赴英國修讀機械工程,第七被告曾在城市大學讀電腦課程。暫委法官杜大衛裁決指,七名被告了解涉案的網頁運作,向妓女收錢後,替妓女拍艷照,再上載網上替她們宣傳性服務生意,他們明知廣告收費直接由妓女而來,裁定七人於03年2月至06年5月16日在香港依靠他人賣淫維生罪成。
每月毛利30萬元
警方自05年開始監察色情網站Best161.com,並於5月16日展開「煉鋼師」行動,拘捕七被告。他們警誡下表示,淫網生意由首、次被告成立,他倆與另一人各付3,000元作本金,由次被告負責設計網頁,初時生意淡靜,他們於是逐家逐戶向妓女邀生意,才見起色,並於04年初起,陸續聘用第三至第七被告,出任攝影師、相片編輯及電腦程式員。
有興趣的妓女致電被告的辦公室,他們便會提供一條龍式服務,先派攝影師預約時間,上門拍艷照及索取營業資料,然後替妓女編輯相片,連同照片及其資料上網,每月收費600元,網站平均每月毛利30萬元,純利10萬元。
警方於網站辦公室撿走35張載有妓女艷照的光碟,另有一張光碟載有男妓的性感照片。警方發現於03年1月至06年6月,約有677萬元存入首被告戶口,首被告被捕後戶口曾被提走87萬元。
案件編號:DCCC6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