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逾60年歷史、以出售火水燈起家的全光行爆出家族糾紛。全光行現由第三代的長子與妻經營,但他三名同父異母弟弟昨入稟高等法院,指兄長不但將家族生意據為己有,又獨霸九項物業,過去十多年私下出售多個地舖及住宅單位,套現近6,000萬元。三名弟弟要求解散公司分家產,亦要求兄嫂清還挪用過的款項。 記者:黃幗慧
三名原告分別為全少雄、全少輝及全少文,被告包括其同父異母大哥全德、其妻葉慧珍、全光行和另三間分支公司。三名原告於上月初,曾入稟控告全光行,指被拖欠133萬元薪金。據公司的網頁指,全光行是星牌(GASTAR)玻璃石油氣爐或煤氣爐的總代理。
爺爺租售火水燈起家
據入稟狀,全氏兄弟的爺爺全永,在三十年代成立全光號,起初以出租和售賣火水燈為主,後發展至批發和零售氣油燈、氣體爐具、氣體熱水爐等,全氏兄弟的父親全登,註冊為「全光」的獨資經營者。至七十年代,全光號改名全光行。
原告指,全德在82年隱瞞父親和其他兄弟,自行登記為「全光行」的獨資經營者,以圖侵佔公司。又指全德先後成立另三間公司管理全光行業務,及持有家族生意的物業,而全德、其妻女分別為公司的股東和董事。
全光行在入稟狀的登記地址位於九龍新填地街一個地舖,但全德以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在網頁發表聲明,指該舖位已不存在,店舖現已遷到葵涌和宜合道一地舖,澄清與新填地街樓上的公司並無關係,全光行沒有成立任何兄弟公司。全德又稱,有其他公司冒稱為全光行,出售與星牌類似的產品。
原告指,在06年2月離世的父親全登、原告三兄弟和全德一直以家族生意經營全光行及其分支公司。家族生意持有多項物業,包括多個新填地街和太子道西的物業。另全德等被告在93年至08年初,共出售了11項位於新填地街、雲景道等物業,共套現逾5,924萬元。原告入稟要求聲明,原告三兄弟持有公司及物業45%的利益,並要求解散公司,及兄嫂清還挪用的款項。
案件編號:HCA693/08
已出售的物業金額
新填地街470G號地下:1150萬元
灣仔洛克道385號裕安商業大廈地下:850萬元
旺角上海街361號地下:768萬元
旺角上海街192號地下:700萬元
北角雲景道海景台高層:628萬元
筆架山帝景峰低層:575萬元
九龍城公爵街東方花園中層:450萬元
北角英皇道26號興漢大廈地下:280萬元
豉油街旺角廣場高層:208萬元
荃灣楊屋道138號樂悠居高層:168萬元
荃灣白田壩街長豐工業大廈中層:147萬元
共值:5924萬元
資料來源:入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