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歐振雄(圖)涉嫌隱瞞貸款紀錄,騙取三間銀行批出650萬元按揭貸款,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林偉權昨裁決認為,被告並非蓄意向銀行漏報貸款紀錄,雖然被告的行為招人詬病,但相信他屬處事漫不經心,法官又質疑銀行職員基於銀行間競爭激烈,為達成交易而寬鬆批核,故裁定被告四項欺詐罪名不成立。 54歲歐振雄在政府任職近33年,廉署07年間就歐收入與官職不相稱邀請助查,歐透露透過物業買賣賺錢,自85年起共有26項買賣紀錄。 案件編號:DCCC9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