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遺產案<br>阿梅未及簽恒久授權書便離世

梅艷芳遺產案
阿梅未及簽恒久授權書便離世

【本報訊】已故歌星梅艷芳遺產案,替她處理遺囑及信託事宜的滙豐職員繼續作供,她表示為阿梅解釋授權書內容時,阿梅因為剛接受治療導致大量口水分泌,不便說話,只能點頭示意明白內容,又指她本已為阿梅準備好轉移資產到海外公司的文件,以便將資產注入信託基金,無奈阿梅未簽文件便去世。

「劉先生應該長命嘅」

在案發時任職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私人信託總監(PrivateTrustDirector)的劉蔡秀蓮供稱,她於03年12月3日向阿梅講解信託備忘錄,表示若劉培基在她死後30日內離世,劉將無法取得他獲分配的兩個物業,有關物業將撥入用作支取梅媽七萬元生活費的資產內。若她的姨甥和姪女未能在25歲前用完160萬元教育基金,餘款亦以同樣方法處理。劉太指,阿梅當時笑言「劉先生應該長命嘅」。若獲得遺產餘款的妙境佛學會屆時不存在,所有遺產將捐給慈善機構。
12月20日,劉太與一名律師帶同「恒久授權書」讓阿梅簽名,授權滙豐處理她的銀行戶口。劉太昨指,阿梅因接受了治療,導致大量口水分泌,「貪靚」的阿梅為免尷尬「流口水」,只點頭示意明白內容。劉太當時另已準備好轉移資產到海外公司的文件,但劉太表示在四日後要離港,着阿梅那幾天仍可隨時簽文件。惟阿梅當時表示留待劉太回港後再簽。可惜阿梅在12月30日離世後,再不能簽署文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P2/04

梅媽昨散庭後乘坐私家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