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比賽獎品通常是獎金、書籍或名筆,但美國新墨西哥州一對夫婦卻大贈送,給冠軍送上一間1,200平方呎的三房大屋。不要以為他們豪氣蓋天,實情是他們不想賤賣物業的計謀。
住在懷特羅克(WhiteRock)的洛弗爾夫婦(Tiffany&ToddLovell),辦這個徵文比賽有條件,第一是參賽者都必須交上100美元(780港元)參賽費,第二是必須集齊2,500人報名參賽,否則徵文比賽取消。
屋主妙計賣屋或違法
夫婦定下如此規矩,即可從徵文比賽得到250,000美元(約1,949,000港元),然後袋袋平安,毋須賤賣大屋,而大屋就會送給徵文比賽冠軍得主。
賣樓如意算盤打響了,但博彩管理局正研究如此方式未必合法,因為比賽與銷售獎券形式相似,夫婦二人又不代表任何慈善組織,會於本周內決定是否容許比賽繼續進行。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