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110日
艷麗的火娃娃歡歡,精靈活潑的迎迎……隨着北京奧運漸近,以福娃做裝飾的奧運紀念品逐漸在世界各地流行。中國製造的玩具去年掀起回收潮,奧運福娃能否安安全全避開負面新聞,頗受關注。本報委託政府認可化驗所抽樣測試了多個福娃產品樣本,發現部份產品不符安全規定,對幼兒構成潛在健康危害。 本報記者
本報早前在尖沙嘴金馬倫道一間奧運紀念品特許零售店選購了七個福娃產品樣本,交由化驗所進行物理及化學測試,結果顯示,兩個樣本合共有三項不合格問題。一款歡歡造型的吉祥物填充玩具,沒有註明產品適合年齡,而且組件容易脫落;另一款迎迎造型的毛絨掛飾,則在拉力測試過程中出現利角。
細組件易被幼兒誤吞
消費者委員會研究及普查部總主任鄭躍年指出,物件的利角及銳邊均可能刮傷幼兒皮膚及眼睛;至於物品的細小組件,一旦脫落,也可能被幼兒誤吞,如果卡在喉嚨可引致窒息死亡,吞進肚子則可引致腸胃不適。
香港海關接獲本報轉介後,曾派員到有關店舖跟進。海關回覆稱,並未發現該兩款問題福娃產品,是故抽取了該店售賣的另外兩款鑰匙扣樣本,進行安全測試。兩者符合《消費品安全條例》中所要求的「一般安全規定」,即使雖然其中一款鑰匙扣的開關部份有凸起的配件,在正常使用下並不構成安全問題。
海關並指出,有關樣本不屬於玩具:「鑑於該兩款鑰匙扣的特性、用途和包裝上已清楚說明使用對象並不是小孩,故不須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要求,有關可脫落配件的安全標準並不適用。」
雖然海關認為兩款問題福娃產品並非玩具,但被發現沒有註明適用年齡及組件容易脫落的一款歡歡造型產品,包裝說明清楚寫着「吉祥物填充玩具」。消委會總主任鄭躍年指出:「如果寫明係玩具,就應該遵照玩具嘅標準生產;如果唔係為幼童而設,就應該註明適合年齡。」
兩款問題福娃產品均在包裝上標明已合乎內地的安全執行標準GB6675-2003,因此本報委託的化驗所也是依照該項標準測試,結果兩款產品都未能完全通過GB6675-2003的規定。
商店停售不合格產品
消委會總主任鄭躍年認為:「有關製造商可能唔係造慣玩具嘅公司,冇用玩具嘅規格設計產品。雖然生產商唔當係畀幼童嘅玩具,但係福娃呢類咁流行嘅卡通公仔,有可能吸引到家中嘅幼童接觸,家長選購同處理呢類產品都要特別小心。」售賣兩款不合格產品的商店,現在已無出售該兩款產品。
本報先後向北京奧組委及兩款問題福娃產品的製造商查詢,結果只有生產迎迎毛絨掛飾的均瑤(集團)有限公司回應,答案令人詫異:「均瑤集團生產的產品,僅限大陸地區銷售,沒有在香港銷售,關於你提供的訊息,我們很重視,也會報請奧組委市場部知曉。」均瑤並表示會進一步了解情況,並加以處理。但對於產品的安全問題,則未有評論。
海關補充稱,由該部門抽取的鑰匙扣樣本,海關在過去並沒有發現奧運紀念產品不安全的個案,部門會繼續密切留意在香港出售的消費品,包括奧運紀念產品的安全,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兩款不合格奧運產品
港家長:盡量揀大牌子
本港有多間奧運紀念品特許零售店,分佈於旅客集中的商業地帶。其中一間特許店負責人接受記者查詢,被問及有否售賣該兩款產品時,表現得相當激動。該店負責人Eva稱,奧運紀念品多達九千多種,不肯定旗下特許店有否售賣。然後她花了半小時為奧運紀念品辯護,同時向記者曉以大義:「嘩!你哋唔好做呢啲嘢喇……外國人話自己,OK!香港人就唔應該打自己祖國。」
遊客:小心挑選
一般消費者,不論中外,對於中國玩具的負面新聞卻顯得習以為常。從美國華盛頓跟團訪港的TomDailey夫婦,在假期的最後一天趁自由活動時間,專程來到金馬倫道的奧運專賣店購物:「我聽過很多關於中國兒童產品的安全問題,但我並不擔心,有時是傳媒過份渲染。其實任何物品總有一些問題,我們小心挑選便是了。」
本港消費者何太則帶同兒子,一天內逛了尖沙嘴兩間奧運專賣店。她說:「我覺得中國造嘅兒童產品OK,中國係世界工廠,咁多嘢由中國造,而且有問題都唔一定係中國嘅問題,可能係原材料或者設計問題。不過買玩具嘅時候,我都會盡量揀啲大牌子,不過連Mattel(去年曾宣佈大量回收的美國玩具公司)都試過有事,都冇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