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1歲聾啞母親不滿兩歲兒子拒絕進食,上月14日懲罰他獨自站在黃大仙樂富中心一間粥店門外,更不斷拉扯兒子及用拳猛打其背,街坊見狀報警。聾啞母親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昨叮囑她日後要愛護子女,判她接受感化12個月。 資料顯示,受害男童沒有表面傷痕,但仍需送院檢查觀察。警方拘捕聾啞母親,她在警誡下指出她只是懲罰兒子,並非虐待他。 案件編號:KTCC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