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阻愛侶入警隊 涉三度發難<br>水警扼女友頸襲擊罪成

為阻愛侶入警隊 涉三度發難
水警扼女友頸襲擊罪成

【本報訊】駐守水警東區的「新紮師兄」,涉嫌為阻女友加入警隊,三次發難襲擊她,包括頭撞鼻樑、腳踢其腹等,又揮刀威脅斬死女友及開煤氣同歸於盡。區域法院法官李素蘭裁決指不接受女友證供,認為根本無法了解事發情況,裁定被告五項罪名不成立,但鑑於有獨立證人目睹被告曾扼着女友頸項,裁定其一項襲擊他人致身體嚴重受傷罪成,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

官質疑女事主證供

現年21歲被告劉俊達被捕後還柙至今已7個月,昨終獲准保釋,等候背景及心理報告。被告被控於07年5月至9月,恐嚇及襲擊同齡女友何美珊。法官裁決認為何接受辯方盤問時多次稱唔記得,當問及一些兩人間親密及露骨的電話短訊內容時,何更斷然否認,令證供疑點重重。
案件編號:DCCC1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