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女生為呃10元被罰1000元

理工女生為呃10元被罰1000元

【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二年級女生為省10元入場費,使用兄長舊記者證於今年元旦圖免費進入沙田馬場,被護衞員揭發報警,涉案女生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名,裁判官祁士偉接受被告為一時判斷錯誤,輕判罰款1,000元。
被告孫采芝,20歲,律師求情稱,涉案記者證屬被告兄長孫維駿所有,他替一間澳洲公司當兼職攝影記者,專門拍攝馬匹相片,以供其他報章使用。被告於去年底因經濟問題,透過兄長向該公司覓得兼職賺外快,但公司沒有替她辦理記者證件,被告因一時貪方便及為省錢,取去兄長的記者證而犯案。

用兄長記者證入馬場

律師續稱,被告為理大二年級學生,她閒來亦有當代課教師,家人十分支持被告,替她撰寫求情信,指她一向是乖巧女兒,被告現非常後悔,盼可輕判。
案發於今年1月1日,被告在沙田馬場的會員及記者入口處,出示證件進場,51歲女護衞員看見她用手指遮住證件的相片,遂要求進一步查證,揭發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想節省10元入場費。該張證件有效期為03至04年,是馬會當年發給兄長工作之用,他將證件放在家中,不知遭妹妹取去。
案件編號:STCC12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