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隨着國內巨企來港上市近尾聲,本港作為全球跨境上市集資金額第一大市場地位,去年被英國趕上,而退居第二位。被視為特首智囊的智經研究中心昨日發表報告,建議本港監管機構參考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模式,對審批較小型公司的上市申請時,應將篩選企業的責任交予保薦人,指審批上市當局不應自視為「品質保證人」。 記者:周燕芬
負責審批上市的港交所(388)發表聲明回應稱,該報告將港交所說成意圖以質素保證人自居,以及暗示曾出現濫用監管權力情況,是有欠公允及與事實不符。
港交所:報告欠公允
智經研究中心理事暨研究小組召集人李金鴻表示,亞洲以外的新興市場,尤其是俄羅斯,對境外上市集資有很大需求,然而大多以英國為首選地;香港的上市規則只承認6個司法管轄地在港上市資格,否則要求其他地區有等同香港對小股東保障的規則,「全球發達市場都冇呢個規矩」。報告建議若不廢除有關合資格司法管轄地的規限,便應接受更多司法管轄地註冊公司來港上市。
去年本港創業板僅2家公司上市,報告指創業板已失去作為中小企上市集資平台作用,因其上市門檻不斷提高,甚至超越國際認可水平。報告指上市審批機制不可能十全十美,審批當局試圖為投資者提供百分百保障,只會衍生道德風險問題;審批當局應改變思維模式,轉以資訊「披露」作為上市基礎,例如俄羅斯企業要來港上市,只要列明當地有關對企業的規管情況,讓投資了解及自行判斷,而投資者本身要對其投資負上責任;上市審批責任則交予保薦人,但需加強執法處理違規個案。
指創業板門檻過高 失成效
報告又建議成立專業證券市場,容許一些如高槓桿衍生工具的高風險受限制證券產品,在主板或創業板買賣,銷售對象只限於機構投資者。李金鴻稱,在世界證券市場全球化下,「唔可以唔理全世界做乜嘢,只做自己嘢!」香港必須改善上市平台更加易用便利,否則競爭力將被削弱。
港交所回應表示,香港市場有散戶參與度較高的獨特性,在上市規則若干條文法定性有效前,很難避免主力以上市規則作為監管工具,而非側重上市後的規則執行,這亦是為何香港現時要如此重視市場和發行人的質素。聲明又指AIM上市公司所面對的問題,應該深入討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說,原則上歡迎報告,認為有關吸引海外公司到港上市及產品多元化的建議,有利本港市場發展,而政府會在市場規管、發展及投資者保障之間作出平衡。
2003-07年主要市場
跨境上市企業註冊地點數目
-亞洲新興市場-
香港:7 英國:8 美國:5 新加坡:8
-亞洲以外新興市場-
香港:0 英國:26 美國:12 新加坡:2
-發達國家-
香港:0 英國:18 美國:10 新加坡:0
-合計-
香港:7 英國:52 美國:27 新加坡:10
資料:智經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