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報名參選今屆港區人大代表的民主黨成員麥海華,其碩士女兒偷去補習學生的母親近12萬元衣飾,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竊罪,裁判官梁榮宗鑑於被告因性格障礙才犯案,予以改過機會,判履行社會服務令180小時。麥海華昨承認與女兒溝通不足。
患有性格障礙
任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的麥海華,昨與妻子及多名親友到庭支持女兒,麥認為裁決公正,被記者問及身為社工,有否覺得「能醫不自醫」,他直認與女兒溝通不足,承諾加強彼此溝通,會陪同女兒接受輔導,並感謝裁判官寬大處理,希望她吸取教訓,改善自己。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本性善良,為人樸實,報告指她被父母忽略,患有性格障礙,偷取涉案物品非為金錢利益,只為滿足變得如女僱主一樣的心理需求,雖然事主曾指被告偷取逾200萬元財物,但本案未有相關證據,不會影響判刑。
27歲的被告麥君蒨,擁教育心理學碩士銜頭,現職教育學院研究助理,昨接受判刑時激動落淚。案情指,被告自06年10月起,於中環半山愛都大廈一單位,替6歲姓周女學生補習,去年12月5日,她趁周母帶另一女兒外出時,偷取其名牌Chanel手袋、恤衫、裙子、鑽石頸鏈及一條名牌手鏈,共值11.9萬元,被周母裝設針孔攝錄機拍下片段揭發。
案件編號:ESCC55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