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駐守水警東區的「新紮師兄」,涉為阻女友加入警隊,三次發難襲擊她,包括頭撞鼻樑、腳踢其腹等,其後又揮刀威脅斬死女友,及開煤氣同歸於盡,女友一直啞忍,直至男友被同學發現潛入學堂,行徑鬼祟,她決心報警。被告否認三項襲擊及三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被告劉俊達(21歲)現遭停職,他被控於07年5月至9月間,三次恐嚇及襲擊同齡女友何美珊,被告去年9月被捕後一直扣押。
「我要斬殺你」
從警校畢業僅兩個月、現駐守灣仔軍裝的女事主,樣子甜美。她昨在庭上供稱,與被告為中學同學,05年底發展成情侶,06年初因被告與前女友藕斷絲連,二人感情時好時壞,被告於同年加入警隊。
何於去年5月12日告訴被告,已申請加入警隊,被告登時不悅,提出分手,當她撕掉被告放在床頭的二人合照後,被告便隨手拿起擴胸器、電筒及電話打她,被告姑母見狀上前阻擋,誰知被告竟用頭撞落她的鼻樑,令其鼻子流血,一陣暈眩,倒在地上,被告還繼續腳踢其腹,並拿出菜刀揮舞,揚言「我要斬殺你」,她趁姑母將被告按下,才能成功逃脫。
何續指,兩人其後言歸於好,至8月10日,當她提及已獲聘為警員,被告再度失控,用12吋長水果刀架其頸,迫她辭職,繼而走入廚房開煤氣爐,誓言要跟她同歸於盡,被告後來平復過來,才讓她走,兩人後於9月中分手。
指事主妒忌心重
9月28日,何到紅磡奔喪,她與胞姊到殯儀館附近買食物時,被告出現要求復合,她不答應,被告便說要「黐線俾你(事主)睇」,雙手扼住其頸,要她退出學堂,幸有途人幫手,她才掙脫;兩日後,她的同事發現被告在學堂出現,行徑鬼祟,她為安全起見報警。
辯方大律師昨指,事主妒忌心重,她在5月12日為阻被告出席前女友的警校結業禮,與被告見面,其間不停發脾氣,迫被告辭職及與前女友劃清界線,被告拒絕,她便發難,被告混亂間用袋意外打到她;第二次事件前,被告曾親手做生日蛋糕給事主,到廸士尼遊玩,她更曾懷疑有孕,打算與被告同居。事主否認指控,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