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婚婦指稱遭女密友偕情夫迷姦及騙玩「3P」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否認主動策劃淫行聚會,但不覺得自己是受害人遭兩女佔便宜;控方出示一本出勤簿,披露了被告的老闆是居於舊山頂道姓許。控辯雙方舉證完畢,今日作結案陳詞,法官將於周三引導陪審團作裁決。
被告陳俊圖(45歲)昨續接受主控盤問,聲稱去年1月13日、2月10日及4月14日跟女事主V太太(32歲)的約會均由黃慧心(33歲)相約,而3月17日他跟V太太經商討而約定。主控即問:「你認唔認為你自己係受害人?」被告說:「我又唔係好覺!」主控追問:「你認為係兩個女人佔你便宜呀?」被告謂:「兩個女人佔我便宜……?我冇咁諗過。」
披露老闆居處
當私人司機的被告堅稱,去年1月13日晚上8時許才抵達阿心的寓所,當日下午5時仍未下班,應該接載老闆或其女兒,並非如黃慧心(阿心)所指,在寓所內落藥溝酒。主控突拿出一本出勤簿,顯示被告於1月13日中午12時至1時已接送許老闆放工,老闆居於港島舊山頂道。
被告解釋,該本出勤簿是阿心填寫及保存,因為阿心要清楚知道他每月收取的超時工資,阿心或填錯。問及是否接載老闆返家或去了那裏,被告只說:「我唔肯定,因為我接我老闆去有啲地方,係唔可以寫出嚟㗎!」
主控另指,從2月10日拍得的片段所見,V太太不欲讓被告親吻下體,但被告沒有罷休,而4月14日又欲跟V太太進行自己很享受的肛交,被告不同意控方說法。他承認曾跟3至4名女士發生關係,但強調當時已發現阿心跟其他男人有染。
案件編號:HCCC2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