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及歐、美運動文化的差異,這些差異源自兩地運動聯賽的結構性差別:歐洲自由開放,以公開競爭、汰弱留強為圭臬;美國則是個保護主義濃厚的封閉式市場,市場發展全由聯盟監控。
美國的運動聯賽嚴格控制球隊的數目及地域分佈,而且每支球隊都擁有其所屬地域的壟斷經營權利,並慣性向當地居民及政府籌募基建經費;當聯盟擴展時,獲准加入的新球隊需要繳交一筆過龐大的「入會費」;為求控制成本及平衡實力,各隊的球員數目及薪金開支都受到嚴格管制。
歐洲以至世界各地的足球聯賽完全開放,球隊自由進出,一支最低級別的地區小型球隊只要有好表現,便能透過升降制度,逐步升上最高級別的聯賽。經營方面,球會可以自由買賣,只要獲股東通過,即可易手,毋須足總或聯賽官方的審批,財政開支亦不受限制。在這種自由競爭下,足球的發展自然更加普及及多元化。(待續)文:深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