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偷人頭骨青年勢判監

官指偷人頭骨青年勢判監

【本報訊】三名年輕男女涉嫌在山墳偷取金塔人頭骨變賣圖利案,昨再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其中一名往警署投案的青年承認盜竊及企圖盜竊兩項罪,裁判官指他干犯本案,令人難以置信,判監無可避免,將他還柙索取報告,4月30日判刑。

少女不認罪准保釋

同案中五女生否認兩罪,獲准保釋至6月4日審訊,另一無業青年則獲控方撤銷盜竊罪,但他否認恐嚇該名投案青年,案件於5月30日審訊,並准以2萬元保釋。
任麵包師傅的首被告葉國榮(21歲)及第三被告中五女生彭康婷(17歲),同被控於今年2月某日在粉嶺蝴蝶山一個墳墓,與無業次被告黃梓榮(22歲)及一名不知名人士,在四個金塔內偷竊及企圖盜竊人類骸骨,屬彭廖桂妹財產。
案情指,次被告今年2月中致電首被告稱,有一名馬來西亞網友,願出1萬元買人頭骨,若他參與找人骨,事成後可分錢。第三被告為次被告女友,案發當日早上11時,她與一不知名男子把風,首、次被告在放有八個金塔的山墳,逐一揭開金塔搜尋,而部份骸骨已不齊全,其後兩人從四個金塔中偷取人骨,用黑色布包裹逃去。
同月29日,首被告往警署投案,警方根據資料拘捕次被告,但在其住所找不到人骨。翌日女被告帶同三具人頭骨到警署報案,她在警誡下稱,次被告父親叫她將人骨拿走收藏,直至兒子返家。
案件編號:FLCC547-5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