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人譚偉豪 報章撰文涉誹謗被控

I.T.人譚偉豪 報章撰文涉誹謗被控

【本報訊】有意參選今屆立法會選舉的資訊科技界聯盟發言人譚偉豪(圖),今年2月在報章撰文,指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處理域名申請效率低,又指董事局成員出席率少過一半。該公司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譚偉豪誹謗,要求他賠償。
兩名原告為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旗下的香港域名註冊有限公司。被告是資訊科技界聯盟發言人、權智集團主席譚偉豪。

要求道歉被拒

今年2月9日,譚偉豪在《星島日報》發表〈促域名登記及註冊改革〉文章。據入稟狀,譚在文章指在外地註冊「.com」網站,只需1日,但在港註冊「.com.hk」網站卻要2至3日,認為「申請效率奇低成笑柄」。譚又批評原告董事局的13名董事,有11人的出席率都低過50%。
原告指譚偉豪的文章內容失實兼帶誹謗性,並澄清若申請人能交齊文件及費用,只需要一天就能完成「.com.hk」的網站申請,而其董事局所有成員的出席率均逾五成。原告認為譚是透過發表文章以提高自己在資訊科技界的聲譽。原告曾要求譚登道歉啓事但遭拒絕,現要求譚賠償及禁制他再發表該文章。
案件編號:HCA5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