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經理非法性交囚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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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非法性交囚八月

【本報訊】一名30歲酒吧經理兜搭帶醉的15歲外籍富家女在女廁內性交,經理早前承認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日在東區法院判刑。律師求情稱,酒吧是招待18歲以上人士光顧,被告以為女事主年齡「夠秤」才觸犯本案。主任裁判官鄧立泰表示,被告沒有查詢女方年齡,是罪行嚴重之處,考慮他認罪,判監禁8個月。

兩人在女廁性交

被告馮景文,酒吧市場經理。案發於去年12月22日,在英國讀高中的女事主返港度聖誕,其父安排她與友人在中環德己立街一間酒吧開派對,凌晨時其父結賬離開,女事主仍逗留與被告攀談,被告請她喝香檳,之後兩人在女廁性交。女事主其後將事告知胞姊,通知父親報警。
案件編號:ESCC48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