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顏福偉涉及的兩項控罪,事發相隔四年,辯方多次質疑聲稱五年前受辱的事主,為何去年才決定報警,他回應指不忿同行再受辱才挺身而出。
要求分案審遭拒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申請將兩罪分拆審訊,因被告的答辯理由分別是誤以為事主同意,及完全忘記涉及03年控罪的經過,認為對被告有不公平及引起尷尬,但遭裁判官梁榮宗拒絕。
涉及03年控罪的事主身形肥胖,辯方質疑他事隔四年才報警,仍可詳述事件細節,事主表示案發後曾向的士車行的「阿陳」投訴,但對方不相信他的說話,他鑑於欠缺第三者佐證,又怕花時間報案影響生計,至去年閱報發現有同行再受侮辱,深感氣憤,才決定站出來講出事實。
而指稱去年遭被告非禮的事主身材黑實健碩,其妻曾於事後向報館報料,而他承認顏福偉登車後曾問:「你係咪我fans(支持者)?」辯方指被告見事主未有反抗,只以手背掃向事主下體,並感到他有生理反應,事主否認。
顏福偉昨在庭上表現緊張,聽取證人作供期間不時緊皺雙眉,與在旁的律師細語,在休庭時,他一度把玩手上的白花油,並打開嗅聞。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