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懷孕黃麂 工人候懲

打死懷孕黃麂 工人候懲

【本報訊】中年電器技工涉在大嶼山貝澳海灘,以鐵鏟擊斃屬受保護野生動物的一頭懷孕黃麂,造成一屍兩命,一名大學兼職女講師聽到動物凄厲慘叫聲,發現黃麂遇害報警。技工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否認虐畜罪,裁判官嘉理仕裁決表示,相信女講師視線沒受樹叢阻擋,目睹被告是唯一持鐵鏟的人,故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4月28日判刑。
被告姚志容,46歲,電器技工。律師求情稱,被告與妻育有三名子女,為家庭經濟支柱,盼法庭考慮他初犯予以輕判。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2月31日在大嶼山貝澳海灘鹹田舊村,與一不知名男子以鐵鏟襲擊一頭黃麂致死亡。

大學講師目擊報案

任職大學兼職講師的張美靈供稱,當日她在住所露台與丈夫吃早餐時,突聽到嘈吵聲,看見身形肥胖的被告,將手中鐵鏟舉起向下打,繼而聽到黃麂慘叫聲,又見他郁動右肩向下打不只一次,她向沙灘跑去,其間黃麂慘叫聲不斷。抵沙灘時,她見被告右手持鐵鏟,左手捉住黃麂後腳,另一身材瘦削男子左手捉住黃麂前腳,右手拿着木棍,黃麂流了很多血,全無動靜,她大聲質問:「你哋做乜嘢?點解打死隻黃麂!」
張續稱,被告不理且拖着黃麂屍體而行,滴出一條血路,她尾隨責問,被告其後回答:「唔係我哋殺死,係俾狗咬死」,然後棄下屍體離去。警員接女講師報警到場,在附近一小艇拘捕被告。
漁農自然護理署獸醫陳詩寧供稱,驗屍證實黃麂懷有約重0.5公斤的胎兒,牠嘴部及盆骨有撕裂傷口,估計傷勢由撞擊或擊打造成,因腦部及肺出血致死,但黃麂身上無發現被咬牙印。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在警誡下稱見到一隻狗咬一隻黃牛,他以鏟驅趕狗隻的說法全屬謊話,認為女證人供詞可靠,被告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TWCC307/08

鐵鏟打死黃麂示意圖

1)女講師在住所露台看見被告與一男子,以鐵鏟及木棍打一隻黃麂

2)女講師與丈夫趕往海灘,質問拖走黃麂屍體的被告,兩人不理她

3)女講師報警,與警員在附近一隻小艇尋獲被告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

話你知:赤麂俗稱黃麂

俗稱黃麂的赤麂,屬於受保護動物,受驚逃跑時會發出如狗吠的聲音。一般赤麂身高60-75厘米,全身有亮澤短毛,背部呈棕紅色,腹部乳白色,尾部上截為深褐色,雄赤麂長有粗角,雌赤麂頭部長有鬃毛,無角。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赤麂廣泛分佈郊野,市民遇見牠們時不要理會,因牠們天生較易受驚;如發現牠們受傷等情況,應通知漁護署或警方。
如任何人違反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入獄1年。

黃麂在港屬受保護動物。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