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發展商建公屋效益大

美發展商建公屋效益大

大約在10年前,楊格搬進了OakwoodShores。這個位於美國芝加哥商業區南面的發展項目,專為中低收入人士而設。楊格原本的居住環境可謂烏煙瘴氣,更不時受到老鼠和朋黨的滋擾。楊格身為住戶代表,她參與所住地點和附近兩個屋村的重建計劃,OakwoodShores才能拔地而起。
作為芝加哥公屋重建計劃的一部份,區內10個選址已變身成中低收入社區。聯邦政府於1992年所通過「希望工程6號」(HopeVI)法案,推動社區重建計劃,特別針對環境較惡劣的屋村,芝加哥以外的多個城市也進行了類似發展,如今已是時候檢討「希望工程6號」法案。
發展商RichardBaron位於聖路易斯的MurphyPark和亞特蘭大的CentennialPlace項目,都成為其他屋苑的典範。那就是發展商在公帑支持下進行私人投資,興建公屋並享有業權。過往只有政府才能擁有公屋產權。
CentennialPlace是一個成功例子,該處設有亞特蘭大其中一所最優秀的學校,而且罪案率在1993至2004年期間下降了93%。
上述統計數字顯示,這類的屋苑計劃鼓勵鄰近城區發展,並吸引更多投資。不過,華府智囊組織UrbanInstitute對5個公屋項目調查發現,在2005年,只有5%原居民搬進重建後的社區。
芝加哥房屋協會(CHA)於1999年宣佈其重建計劃,當時擁有多達2.5萬個租戶,大多數是住在環境最惡劣的屋村。當計劃於2015年竣工時,該市將提供2.5萬個新式公屋單位。

鼓勵鄰近城區發展

OakwoodShores只完成了首階段工程,整項計劃將興建3000個住宅,其中1320個會以市價出售;680個屬「平價」單位,專為收入較全區中位數低60%的家庭而設;餘下1000個單位,將取代原來1426個用作安置受重建影響家庭的公屋單位。
其中一項挑戰,就是協助原居民重返家園。根據CHA的規定,原居民有權搬進新發展項目,可惜不少居民未能符合審查條件。以OakwoodShores為例,要成為合資格的居民,必須每周工作30小時,取得「良民證」,並要每年通過毒品檢查。
發展商指出,原居民未能搬回所居住地點的絆腳石,其中之一就是工作證明。為此,當新屋苑落成前一年,社工便會跟進個案,協助打算重返家園的人士尋找工作。
隨着越來越多發展項目落成,搬返家園的居民將會增加。但部份人始終會「一去不返」,理由不外乎是未能符合條件,或者已在其他地點安頓下來。
MacArthurFoundation的懷特說,清拆舊屋村,並興建全新屋苑,就是不斷發展的定律。
2008TheEconomistNewspaperandTheEconomist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