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洛施與經理人公司英皇娛樂關係破裂對簿公堂一事,在娛樂圈引起不少迴響,大家均十分關注此事。
鄧穎芝:我覺得佢(Isabella)有少少忘本,要走應該令大家都舒服,可以唔使搞到咁大件事,做藝人係要捱吓至會成功。
何韻詩:藝人同經理人必然會有好多紛爭,藝人有自己想法同想做嘅事,我個人會選可以畀我話事嘅經理人至簽,我明白點解會出現呢種情況,冇話邊個啱唔啱,意氣用事好難解決問題,打官司傷和氣又傷荷包。
鄧麗欣:我未入行前已經識Isabella,當時我哋簽同一間模特兒公司,但近年我哋經已冇見面。其實簽合約非常重要,當年我18歲簽金牌,都搵咗大人同律師睇清楚細則先動筆。
方力申:合約真係好重要,用嚟保障雙方面,簽約時要睇清楚,但入行時好多嘢都唔識,經過呢件事,希望年輕一代緊張自己份合約,早啲了解清楚就唔使打官司。
梁雨恩:如果同公司唔夾,我諗一定有方法可以解決,我會盡量同公司傾,盡可能都唔涉及官司,所謂生不入官門。
陳柏宇:如果雙方真係夾唔嚟,就唔應該拖泥帶水,但又未必去到解約嘅地步,但一定會搵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