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還得靠自己 - 李碧華

吃飯還得靠自己 - 李碧華

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城,養活很多人。他們也活得很開心似地。有一名賭徒,自十八歲起便沒正式工作,只在賭場出入賺一點錢,夠過便可。「開心」的定義是:「每個月幹活兩天,然後享樂二十八天,或二十九天。」
看到不免羨慕。並非蛀米大蟲,當然也沒人給他米去蛀。並非不幹活,只是「少勞多得」──我們辛苦,是為了以後可以「做少些,收貴些」。不過生活逼人,豈能如意?終於亦「多勞多得」吧。但可勞可得,已屬幸運,幸福。有些人勞的機會也沒有。
看台灣總統大選後各界心聲。有位資深藝人,藍綠惡鬥之時,她曾因挺馬而與挺謝的一方罵戰決裂。塵埃落定,同志們歡宴。但她道:
「吃飯還得靠自己。」
──靠藍靠綠,靠左靠右,靠中靠洋,靠吹牛靠拍馬……總之這些都不大可靠,最多不過好好吃一頓。過後吃的每一頓還得靠自己。不是跟在誰的後頭,就長期衣食無憂。沒這回事。
靠賭維生?冷暖飽餓自知,那位看來無憂的賭徒,原來與人打賭十萬美元去「隆胸」──沒錯,他在雙胸植入矽袋,成為C級動盪乳房。後來懶得取出來了,一直保留着,每年可得一萬美元獎金。男人打這個賭都變態?不拆彈,他算是靠此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