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建議修改法例,容許警務人員可以在任何情況下隨機要求路面司機接受酒精測試。警方並初步選擇了一款南韓製造的小型酒精測試器,用作隨機測試。司機對建議反應不一,有人認為可以加強阻嚇力,也有人擔心警方傳達錯誤訊息。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警方向議員展示一部小巧如手提電話的酒精測試器。警務處交通部總警司高富士表示,接受測試者只要向儀器呼出一口氣,兩至三秒內即可量度出血液中酒精濃度。這種儀器香港也有出售,十數元至數百元不等。
警方不會使用這部小型酒精測試器的結果,作為檢控司機的標準。當小型酒精測試器顯示司機酒精超標時,警方會要求他進行正式的測試,即利用現時俗稱「吹波波」的儀器進行測試。警方建議修訂法例,容許執法人員毋須在可疑情況下,也可以要求司機接受小型酒精測試器的快速測試。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副會長李耀培表示,這種小儀器在外國早已十分流行,很多酒吧區及停車場都有售。每個人的體格不同,受酒精影響的程度不同,儀器有助了解自己有否超標。市區的士司機聯委會主席郭志標也贊成警方隨機抽查醉駕司機,加強阻嚇力。
議員恐實施後警濫權
不過,香港汽車會會長何懿德反對警方使用小型酒精測試器:「我都用過呢隻儀器,用幾次就壞咗。始終呢啲機器唔可靠,如果連警方都用,就會畀到司機一個錯誤訊息,以為呢隻儀器可靠。」他認為,既然警方始終都要沿用現有的「吹波波」儀器作為執法指標,就毋須多此一舉。
議員田北俊擔心,修改法例後警員可能會濫用職權。高富士則說,只有受過訓練的警員才可使用這部儀器,警方有足夠指引如何執法,警務人員亦不會隨意截停馬路上的車輛。
政府打擊酒後駕駛修例建議
1〉酒後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最高監禁期由5年倍增至10年
2〉首次醉駕定罪即停牌3個月
3〉強制司機參加駕駛態度課程
4〉警方毋須合理懷疑,也可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資料來源:《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