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虛報遇劫判緩刑

內地婦虛報遇劫判緩刑

【本報訊】持雙程證內地女子來港遊玩,入住賓館期間,洗澡時因不滿其他女住客「開水喉」,令水溫突然加熱,雙方起爭執,遭女住客拳打腳踢,並以剃刀𠝹傷面頸及耳朵,須縫上72針,她往醫院求診時向警方訛稱被搶劫,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員罪,她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一年。
25歲被告陳煥玉,被控於今年1月16日,在灣仔律敦治醫院明知而誤導警員,訛稱在崇光百貨門外被三名男子搶劫4千元而受傷。辯方求情指被告受賓館負責人指示在接受治療時不要多言,訛稱遭人搶劫,而被告因過於驚慌才犯案,現時懷有4個月身孕,希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ESCC3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