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今次「獵黃」掃黃行動中,罕有地拘捕地產經紀,指他涉嫌替賣淫集團頻頻轉換賣淫場所。關注性工作者組織青鳥擔心,警方日後會以同樣手法拘捕曾替本地一樓一鳳物色單位的地產經紀,影響她們的工作。她們並將向政府爭取修改法例對賣淫場所的定義,容許「一樓二鳳」的經營模式,保障性工作者的安全。
青鳥行政總監嚴潔心表示,有關地產經紀有可能被控以刑事條例144條「租客等准許處所經營作賣淫場所」,最高可判監禁七年。至於有關拘捕是否合理,則要視乎該賣淫場所的規模、涉案地產經紀是否知情等情況,才能作出評論。但她呼籲警方勿以同樣手法,阻嚇地產經紀協助一樓一鳳物色單位。
警曾威嚇洗毛巾舖
事實上,警方過去曾以警告業主及洗毛巾店舖等手段,打壓鳳姐。關注性工作者組織紫藤去年6月曾接到近300名性工作者投訴,指警方向她們進行問卷調查,搜集包括單位業主的資料。有警員事後警告業主可能被控經營賣淫場所,又出言威嚇替妓女洗毛巾的店舖,指他們涉「依靠妓女維生」。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每年都收到十多個業主投訴放租的單位被用作賣淫,「地產經紀可以兩邊收佣,明知都租出去並唔出奇。」另外,嚴潔心表示,正發起聯署行動,呼籲政府修改法例,容許性工作者以一樓二鳳形式經營。根據現行法例,若單位內由兩人或以上作為賣淫用途,即屬賣淫場所,屬於違法,嚴潔心希望政府修例,放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