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是愚人的餿主意,明明地產商已經投地付足了真金白銀,即是「買斷」了用料,用者自負,還搞個什麼勞什子公共空間。結果,地產商把公共空間置放在連鬼也沒注意到的地理位置上,閒人當然免進了。五六層高的懸空空間上又不是有金執,叫市民怎會神心起來,摸去這些地產商自肥的所謂公眾休憩用地。不過保安公司受人所託,只好在opentopublic的公告牌匾下用大鎖一塔,馬上便將空間扭曲,公共頓成笑話。
香港地,除了公廁「開放給公眾人士」較有保證以外,大部份既得利益者都會老實不客氣當public無到,open更加免提。香港是曾蔭權硬銷的亞洲國際都會,但不代表公共空間是真正的公共空間。將來甚至public都有可能另有所指,譬如說,梁振英有審時度勢的空間,阿茂阿壽這種public,照照鏡就知冇資格報名選特首。特首不是公廁,方便唔該借歪。話說回頭,私人屋苑竟然要符合公家地契規定,要有公共空間,也算是阿茂整餅。這樣的爛法例,不如報銷,地皮斤両足秤賣給地產商,話之你在街口起道大宅門頂住街坊,總之課足稅,錢銀兩訖,各安天命。跟人大代表一樣,公共空間徹頭徹尾是搵笨的假大空,盡快回歸垃圾堆填區,成為市民得個嬲字的集體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