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擬追收違約租金

發展局擬追收違約租金

【本報訊】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銅鑼灣時代廣場曾經將露天廣場公共空間出租舉辦商業展覽和開設咖啡店的事件,當局正研究可否根據合約向發展商追討違約收取的租金。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時代廣場的公共契約條文只容許發展商向展覽團體及機構收取水電費和相關設施費用,屋宇署上月初已要求時代廣場解釋展覽的收費詳情,調查有否商業牟利成份,同時當局正與律政司商討有關時代廣場公共空間的個案,研究是否有需要追究責任。

鼓勵市民揭發

另外,林太指出,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眾設施及公共休憩用地,包括休憩空間、行人通道、行人天橋、公共行車通道、公眾停車場、洗手間等須按地契條款開放予公眾享用,地政總署及屋宇署會進行巡查有否向公眾開放,但政府的人手有限,純粹靠政府不斷巡查,並不符合成本效益,最好是全民監察,發展局上星期將超過200個私人發展商需要開放予公眾使用的公共空間資料上網,就是希望市民一旦發現享用這些空間被拒時,向當局投訴,承諾會認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