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委裁判官陳潤棠先生昨天在庭上嚴詞斥責《成報》,指該報長期拖欠強積金供款是同類型案件中最差的例子,又批評《成報》代表的求情內容是「天花龍鳳、冠冕堂皇」的廢話,是「老調重彈」,毫無新意。他更對政府不積極追究《成報》感到奇怪。
法官在庭上批評犯事的人或公司並不算特別,但像陳潤棠法官這樣嚴厲申斥《成報》的情況卻相當罕見。然而,陳潤棠法官的斥責絕對沒有過火,而是合情合理的、是恰當的。因為《成報》經營者的表現實在太無理、太無賴、太惡劣了,法官必須用最清楚及強烈的字句予以譴責。
《成報》的代表在法庭上求情時說,希望法庭輕判,免得《成報》結業令員工失業。這是多麼漂亮的一番話啊!
可是,實際上、行動上又是另一回事。近幾年來,《成報》員工被拖欠薪金的消息從未間斷,有的被拖上兩、三個月,有的被拖欠薪金的時間更長。更有多位《成報》員工忍無可忍提出法律訴訟,才勉強追回被拖欠的薪金。那些仍然默默在《成報》工作的員工則要繼續忍受欠薪、遲發薪金、不定時發薪的可怕情況。像《成報》經營者這樣長期肆意剝削員工,漠視員工基本權利,置員工生計於不顧的老闆,居然還好意思擺出一副為員工設想的姿態向法庭求情,還想博法官同情,法官怎能不直斥其非,怎能不批評有關說話全屬廢話呢?
除了欠薪、不定時發薪外,《成報》經營者也長期拖欠員工的強積金供款。昨天《成報》就因為被控欠供兩名員工一萬九千多元強積金而被罰十三萬五千元。較早前,積金局更罕有的向《成報》發出最後通牒,要求《成報》清還涉及四百多名員工共四百多萬元的強積金供款。由這些案例可以看到,《成報》經營者毫不重視對員工的基本責任,毫不重視員工應有的福利及保障,一再採取「拖得就拖」、「欠得就欠」的無賴態度。即使當員工入稟法院,即使當積金局提出警告或檢控,《成報》經營者依然千方百計想逃避供強積金的責任。像這樣的老闆居然有臉拿員工的生計當求情理由,說擔心員工失業,難怪法官指有關說話全屬廢話。
《成報》經營者的代表又說,公司經營困難,正在尋找新投資者,希望法庭輕判。是的,傳媒市場競爭激烈,任何公司都面對經營困難的問題,《成報》也不例外。但是,面對經營困難,公司該做的是控制成本,開源節流希望可以轉虧為盈。現在《成報》經營者卻是在違犯法例剝削員工,卻只想靠長期拖欠薪金及強積金供款度日,卻只想逼員工變相做義工。這種把公司困難全部推卸在員工身上的做法不但不負責任,也是不合理及違法的。
《成報》經營者的嘴臉固然難看,《成報》經營者的做法固然該受批評,特區政府相關部門沒有積極追究《成報》經營者也讓人很失望。要知道《成報》經營者拖欠員工薪金,拖欠強積金供款,拖欠作家稿費絕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幾年來不斷發生,不斷重複出現的事。面對這樣惡迹昭彰的無良僱主,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理應窮追猛打,促使它盡快糾正,迫使它停止違法行為。誰知道特區政府除了發發告票外,並沒有採取甚麼積極的行動,甚至當《成報》經營者一再違反對法庭的承諾,甚至連法庭罰款也未繳清時,特區政府也遲遲沒有行動,任由《成報》經營者拖延下去,無賴下去。像這種姑息無良僱主的態度,怎不讓人感到失望及遺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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